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水文要深化服务,提升能力。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加强治水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流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水文行业提高自身地位的重要契机。河长制为水文部门提供了难得的动力与机遇,也相应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与挑战。作为水文部门,责无旁贷要以主动有为的态度积极参与、全面落实。
要立足长江流域水文实际,积极融入到推行河长制管理中、融入到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全面提升水文技术支撑能力,为治江事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支撑。要重点抓好不断完善水文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水文监测能力、不断拓展水文服务范围、健全水文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水文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流域水文发展合力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要认真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任务要求。结合水文实际,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应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各级河流的基本情况;二是为“三条红线”管理提供水文服务;三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与分析;四是加强河湖水文情势变化分析;五是积极服务于水域岸线管理。
会议期间,云南省水文局、湖南省水文局、江西省水文局、湖北省水文局、长江委水文局将分别就服务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水文改革、综合站网等方面作交流发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
水文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服务河长制、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探讨为加强长江流域大保护、全面推进河长制提供更为可靠支撑和保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流域水文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