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利稽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促进度”为目标,积极发挥稽察监督“纠偏调正、补遗堵漏”作用,稽察质量明显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稽察成果有效运用,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为保障水利建设任务顺利实施作出了贡献。
要进一步认清水利稽察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水利稽察工作是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的需要,是推进水行政“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防控水利建设风险,确保水利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到位,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监督保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水利稽察工作是促进工程规范建设的需要,是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和必要措施,针对点多面大量广的水利建设项目,做到“查、改、帮、扶”并重,切实发挥好监督和促进作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水利稽察工作是防范工程项目建设风险的需要,紧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水利稽察查隐患、防风险、保廉洁的监督预防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把工程项目风险降低。
稽察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水利稽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精心安排,狠抓落实。一加强统筹协调。要统筹谋划、周密组织,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要加强联促联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要求,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现场盯办等方式,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运用稽察成果,促进项目规范建设管理。三加强组织实施。要合理安排稽察力量,精心组织好批次稽察,做好稽察发现问题的梳理归纳和成果综合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专家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四加强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稽察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将问题找准查实,厘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高质量的稽察报告。
流域机构和流域内各省(区、市)要在配合做好部本级稽察的基础上,针对流域内水利建设项目特点,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大自主稽察力度,实现对辖区内重点项目稽察监督的有效覆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稽察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